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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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频起肢体冲突 工程质量是个结 制度缺陷是根源

来源: 楚天民报 2013-01-30

  继去年11月有讨薪人在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协调现场被打,昨上午10时许,沙市区劳动监察大队调解案件时又遇此类事件,因意见不和,老板与讨薪人又起肢体冲突。

  记者在荆州二医急诊室见到正输液的讨薪人张某,冲突中他的头部受伤。记者联系到另一方谭某和王某,他们承认发生冲突,谭某衣物被扯破。

  记者了解到,王某为东方大道某工程项目负责人,包工头谭某承接项目后,再层层转包至张某。

  张某称,工程已完工半年,其间他向谭某多次讨要工钱,陆续结算过一部分,但仍欠3万元,他给其他工人发放的工资,都是他向人借的高利贷。

  谭某称,他也希望尽快结算工资,但因工程质量问题,建筑方不结算,才拖欠至今。

  建筑方项目负责人王某称,工程完工后,甲方和监理均未通过验收,曾多次口头或书面通知张某返工,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随后找其他施工队返工,才验收通过。至今未结算工资,是因工程质量问题对工资结算存在争议。

  去年11月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里的肢体冲突,也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记者了解到,劳动部门协调案件时,讨薪者情绪激动,冲突偶有发生,但劳动部门因执法权有限,只能劝架,并报警,但在劝架时,仍有人员受伤,甚至包括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

  此前本报曾报道,欠薪事件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部分通过招商引资的项目,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前期规划和审批等手续办理不到位,未按项目中标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产生监管漏洞。此外,建筑工程层层转包也易产生纠纷。

  荆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昌明说,劳动者投诉并提供证据后,他们会依法调解,但劳动执法环境不好,执法权有限,帮农民工讨薪时,只能靠协调沟通,对性质恶劣的案件,可移送至司法机关,最严重者可判刑7年。

  不过,因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等程序会再次延长时间,讨薪者大多不愿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因而通过劳动部门与双方反复协调,基本上可解决到位。

  王昌明说,此前在处理工资款涉及到工程质量案件时,因劳动部门无权鉴定,邀请案件归属地的住建部门等机构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出具书面材料,再行处理案件。因而帮助农民工讨薪,不能仅靠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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