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群众不合理丧葬负担 公益性公墓将实行政府定价
来源: 荆州日报 2013-07-19
今后,荆州市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定型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日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上级部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根据通知,我市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服务收费标准以非营利并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的原则从严核定。为农村村民提供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经营性公墓中的定型墓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艺术墓和其它葬式服务收费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备案管理。
此外,我市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民营殡葬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丧葬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悉,殡葬服务的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延伸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整容化妆、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礼仪乐队服务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遗体特殊处理等特需殡仪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记者荆文静通讯员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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