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来源: 沙市区 2013-07-30
近期,沙市区将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对象为2012年12月退伍后在区民政局报到的退役士兵。
此次补助标准为义务兵9000元;士官为9000元×[1+(服现役年限-2)×20%]。补助金将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即直接通过银行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目前区民政局已完成发放对象的审核工作,待银行卡办理到位后将电话通知退役士兵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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