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荆州房子买卖有个税优惠吗?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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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童艾爱 刘宋文)沙市区的陈姨妈最近听说买卖房子国家有优惠政策,但是这项政策的具体情况,她想请《e线民生》的帮办小组去咨询一下。
沙市区的陈姨妈老两口一直都住在位于黄家塘的单位福利房里,因为住在六楼,年纪越来越大的老人觉得上下楼不方便,因此去年陈姨妈便通过中介,在君临天下小区买了一户楼层低的新房。
老两口在买下新房后的三四个月,便卖掉了位于黄家塘的旧房子。最近陈姨妈的一个朋友也正在买房,那个朋友告诉她,在同一年内买卖房屋国家是有优惠政策的。
陈姨妈说:“我在网上查的是一年内先买后卖或者是先卖后买,以产权人的名义或者是夫妻共有的名义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可按规定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个人所得税’。”
陈姨妈所说的政策现在还在实施吗?如果在实施,那么陈姨妈需要怎么做呢?帮办小组带着陈姨妈来到荆州市地方税务局求助。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胡斌说:“这个政策大概是在04年或者06年出台的,后来随着房地产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这一条政策在2010年10月份左右就取消了。”
胡科长解释,取消这个政策,原因有三点。
第一、居民在“先买房后卖房”过程中,税务部门很难认定居民买房的目的。
第二、这项税收政策操作起来非常复杂。
第三、有很多人钻政策的空子谋利,损害了公众利益。
综上所述三点,才取消了这项惠民政策。但是如果老百姓在操作时,换一种方法,同样还是可以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的。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胡斌说:“像陈姨妈这种情况,就是在操作环节上弄反了。如果说把房子卖了再买房子,那么所有的政策都可以享受。唯一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买房子时首套住房的政策也可以享受。”
胡科长介绍,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是非常频繁,仅2006年到2013年这八年间,关于房地产税收的政策文件,国家就出台了六、七个。所以胡科长提醒大家,在买卖房屋前,最好先把政策了解清楚。
市民在买房时,可以先到税务主管部门或拨打12366进行政策咨询。
记者了解到,陈姨妈夫妇由于当时没有了解政策就买、卖了房屋,最后导致自己交了六万元左右的税款,如果她操作的时候换个顺序,也就是先卖后买话,可以省下好几万元的税款。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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