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观察】对基层官员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零容忍
来源: 荆州日报 2014-04-16
14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6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并表示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以整治行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这体现了我市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零容忍。
查处的6起案件当事人职务都很低,都是最基层的干部;涉案的事都不是很大,涉及金额多的几万元,少的仅有两千多元,还有几起是违反财经纪律或对待群众作风粗暴。但是他们损害的都是最基层群众的利益,伤害的是群众的感情,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官职虽低,事情虽小,实则影响不小。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一尺五”、“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保证我党身强体健,每个细胞都必须健康,所以要经常“洗洗澡、治治病”。
从这些案件还可以看出,在基层的“小官员”往往“权力”并不小,尤其是在涉及民生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对他们的监督必须加强,特别是要通过信息公开、重点整治和严格刑罚等多管齐下,堵塞漏洞,不给基层官员“上下其手”的机会,在群众身边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评论员余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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