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 荆州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入学
来源: 荆州晚报 2014-05-12
记者昨悉,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并且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控班额。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
该通知称各地严格执行幼儿园三年学制。从今秋起,各地要根据办园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原则上幼儿园不得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不得在幼儿大班结束后开办学前班、大大班或以其他名义开设超龄班。严禁将幼儿入园与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严禁幼儿园举办与幼儿取得入园资格相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占坑班”;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幼儿的午睡、运动和游戏时间。
通知还要求除乡镇及以下小学外,禁止任何小学举办学前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并规定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中班和混合班班额不得超过35人,大班和学前班班额不得超过40人。
对此,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针对我市存在的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市教育局早在去年11月份就下发通知要严格规范办园行为,切实防范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并表示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公办园将取消今年9月份新学期招生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办园则注销办园资格。(记者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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