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加快城区还迁房建设 力争2年内让征迁群众住新房
来源: 荆州晚报 2014-08-23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梳理出一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还迁房建设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据了解,8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了我市中心城区还迁房建设工作,要求加快还迁房建设进度,力争2年之内让中心城区征迁群众都入住新房。
故事
安置房建设与房屋征收工作同时进行
拆迁户一年左右时间就搬进新房
原住在荆江大堤边的陈忠(化名)告诉记者,由于政府规划要建设滨江公园,自家的房子于2012年年初被拆迁了,但一年多的时间,他们一家便搬进了新房——位于太岳路以西、南湖路以南的滨江花园小区。
记者了解到,滨江花园小区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2年年底建设完成,2013年4月开始还迁安置。小区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共有472套住房,配套设施齐全,相关景观、绿化让人赏心悦目,同时,还配有地下停车位。
“滨江公园项目拆迁安置房交房很快,我们感到很满意,相比以前居住的地方,现在居住的小区环境好,生活气息氛围更浓了。”陈忠表示,现居住的地方离滨江公园也很近,还可到自己原居住地散步。
市征收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政府征收力度大,且滨江公园项目安置房建设与房屋征收工作是同时进行的,因此,一年左右的时间,拆迁房产权人基本上已经安置。
行动
建立还迁房台账
每月上报征收、建设进度
据了解,8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召开,会上强调要全力推动还迁房建设,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据悉,区政府(管委会)是征地拆迁和还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征收工作,要严格遵循“先建后拆”的方式操作,凡是还迁房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商品房不能开工建设,2年之内必须将现有的还迁房建设完成,否则不予批准新的拆迁征收。
同时,市委常委会明确市房产管理局作为中心城区还迁房建设的牵头抓总单位,代表市政府,全面协调中心城区还迁房建设工作。
8月12日,市房产管理局立即召开棚户区改造和还迁安置房建设专题会议,要求高度统一思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针对还迁安置房,做好还迁房建设的总督办、总协调;建立还迁房台账,进一步细化包括拆除面积、还迁面积、被征收个人及家庭信息等;形成会议制度,每个月各区召开会议,统计各区征收进度、还迁房建设进度并上报市政府。
为加强对各区征收补偿的监督指导,平衡市中心城区补偿标准,有序推进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工作,市征收办还将推进出台相关征收措施的规范性文件。(记者陈梦见习记者黄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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