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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交警开出“下不为例”违停告知单 车主褒贬不一

来源: 荆楚网 2014-09-02

  楚天民报讯(记者 刘行 通讯员 胡华雄)近日,松滋交警对新江口镇城北工业园主干道兴业路的30多名违停车主,开出“您已违法停车,敬请下不为例”的违停告知单。温情提醒受车主点赞,但也有车主表示,贴违停告知单也是执法,下不为例最好记录在案,否则可能出现“下下不为例”的情况。

  据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计,兴业路上临公路沿线的大型矿业公司有8家,商业门店也有40余家,违停车辆对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上月26日起,松滋开始着手整治该路段违停现象,交警在道路上设禁停标志,加强巡逻查处。碰到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照常拍照记录其违法行为,并贴出“罚单”,一天下来,有30多名车主“受罚”,但他们仔细看后却释然了。原来,松滋交警贴出的并非违法停车处罚单,而是由大队自制的温馨提示,上书“您已违法停车,敬请下不为例”。

  据交警介绍,他们在日常执法中,也会照常固定违停证据,并将这类初犯车辆的号牌记录下来,若下次再遇到已告诫过的车辆违停,则会依法录入系统。

  温情提醒受一些车主点赞,但也有车主质疑,“初犯”既然是犯,就应和扣分等一样录入系统,否则下次执法缺乏依据。“否则谁知道这是第几次犯?”

  管理需要精细化

  “温情执法”也是执法,虽未罚款扣分,但在法律的严肃性上,一点也不含糊。这就涉及到一个精细化管理问题。如果因为没给实质性处罚,就不录入电脑系统,“下不为例”就会缺乏证据,久之,就极易只剩“温情”而无“执法”了。

  但“温情执法”无疑是法治文明的直观体现,“温情”的意义,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自觉;只是,如果操作不够精细,初次违规没有记录在案,执法就会“失之于宽”,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了。

  原文标题:松滋:交警开出“下不为例”罚单车主褒贬不一

  原文链接:http://news.cnhubei.com/xw/hb/jz/201409/t3032061.shtml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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