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将对荆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来源: 江汉商报 2014-12-15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省政府拟在明年3月底前,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主要采取现场考核和重点抽查。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省政府将采取约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并可能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地区,除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民生和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外,还将加大问责力度,有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记者王子瑶见习记者王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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