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客竟是“雀神”? 房东输3000元后发现猫腻
来源: 江汉商报 2015-03-25
昨日(3月24日),家住沙市区红门路桥附近的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他遇到一伙人上门求租厂房,在未签租房合同下,被对方“做笼子”骗走3000元,提醒市民勿上当。
李先生介绍称,前段时间,他将手中未出租的厂房信息发布到网上,不料没过多久,就有一自称姓周的荆门男子打来电话称,想在沙市租厂房做工。两人在电话中聊了数句后,就相约到沙市详细商谈此事。
22日上午9时许,周某如约来到沙市和李先生见面,详细商谈此事。
商谈一个多小时后,双方基本已确定租房的相关事宜,就在李先生打算一口气签订租房合同时,周某却称想找个地方先吃饭,下午再签合同。考虑到即将签订合同,李先生也没多想,就将周某一行带到一小餐馆准备用餐。
在等待上菜时,周某提出打几圈麻将,希望李先生能陪他们玩几把。想到离上菜也就20来分钟,李先生一口承应下来。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李先生“运气不佳”接连输钱,几圈下来就输给对方3000多元。
“这几人是不是‘做笼子’骗钱的?”多了个心眼的李先生不愿再打牌,连忙请几名男子上饭桌用餐,希望周某尽快签订租房合约。但周姓男子一行吃完饭后就匆匆离去,再也没有接听李先生的电话,签约一事也就此作罢。
记者在网上发现,周某早在2011年就在网上留下求租电话号码,直到今年此号码仍处于求租状态。随后,记者多次尝试拨打次号码,但对方并未接听。那么周姓男子一行是否有“做笼子”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行为?记者就此咨询沙市区公安分局立新派出所副所长王敏。王敏表示,周某一行是否存在诈骗行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且李先生3000元是以赌博的方式输给对方,聚众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市民遇到类似于“馅饼找上门”的情况,应冷静处理事情。此外,市民如发现有人“做笼子”诈骗,应及时报警。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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