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入侵学生市场 小学生吞云吐雾吓坏家长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5-03-26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周雨吉 蔡国然)最近,市民陈姨爹偶然发现,上小学的孙子竟然抽起了“香烟”,惊讶之余,陈姨爹仔细询问才得知,此烟并非真正的香烟,而是一种水果味的玩具。
一见到记者,陈姨爹就拿出一根柱状体的玩具给记者看。他说孙子在买这玩具时,他印象还挺深的。”孙子想买这个玩具,但是钱不够,孙子就找奶奶拿了五块钱,奶奶不知道他要买什么,只知道孩子要钱就给了。孙子手上还有几块钱零钱,再加上奶奶给的五块钱,这根柱状体玩具大概花去十块钱左右。“陈姨爹说,当时宠孙子,并没有问太多,直到孙子在他们眼前玩起这玩具来,着实把他们吓了一大跳。
陈姨爹说,当时孙子嘴里叼着这根玩具,深吸一口还能喷出烟雾来,就跟大人抽烟一模一样。跟电视里面放的用来戒烟的“电子烟”一样,而孙子才十岁大,玩这个会不会染上抽烟的恶习呢?对此,他十分担心。
陈姨爹的孙子在沙市航空路小学上学,电子烟就是从这附近卖出来的。根据这一情况,维权剑客周雨吉向辖区工商所反映。航空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到校园周边的文具店进行清查。
小商店里商品杂、种类多,执法人员仔细翻找,并未找到电子烟这类商品。
执法人员陆续对校园周边几家文具店进行排查,均未找到“电子烟”的身影。那么,校园里面的小卖部是否存在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呢?
对于执法人员的询问,商店老板立马否认了。老板说,家长不知道,以为孩子时在学校买的。但其实在周边买的,早就有学生问过。
看来,“电子烟”在校园里确实存在过。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举报的电子烟外包装模糊,成分不明,且包装上没有任何生产厂家和中文标识,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商家一旦销售涉嫌违法。
另外,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因此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给未成年人涉嫌违法。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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