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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起 荆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来源: 荆州晚报 2015-05-12

  记者昨日(5月11日)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规定,自今年5月11日起,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当年缴存年利率不变,为0.35%;上年结转年利率由现行利率2.1%下调为1.8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为:1-5年(含5年)年利率由现行利率3.50%下调为3.25%;5-30年(含30年)年利率由现行利率4.00%下调为3.75%。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30万,贷款期限15年,以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计算,贷款利率下调后每月还款2181.67元,比3月1日贷款利率调整时(4.00%)每月少还贷款37.39元,比3月1日调整贷款利率之前(4.25%)每月少还贷款75.17元,将减小贷款人还款压力。

  据介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5月1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5月1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015年5月11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记者 陈梦 通讯员 李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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