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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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区电价下调 居民生活用电下调1.2分钱/度

来源: 楚天民报 2015-10-29

  昨日,湖北省物价局发文,本月起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全面降低销售电价。记者从国网荆州供电公司获悉,荆州已执行新规,居民生活用电下调1.2分钱/度,其他类别用电下调1分钱/度。测算下来,荆州城区居民一年可节省468万元电费。

  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包括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此轮电价调整后,全省开始执行统一的电网销售电价表。

  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客服中心表示,目前已全面执行新电价,以居民生活用电基础档电价为例,由此前0.57元/度,调为已下0.558元/度,每度下调1.2分钱。此次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是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继今年4月20日省物价局较大幅度降低价格后的再次下调。

  数据显示,去年荆州城区居民生活用电总量约为3.9亿度,下调后,城区居民一年可节省468万元的电费。(记者田寒冰)

  

 

  【延伸阅读】

  另据《楚天民报》2015年3月12日报道:

  荆州下月阶梯电价将执行新政  执行周期由月改年

  下月1日起,荆州电网供电区域内“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用电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打通使用,新政将进一步降低居民生活用电的费用成本。

  现行的用电政策为3阶梯,每月每户第一档电量为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上限为400度;超过400度电量,计入第三档电量。价格分别为0.573元/度、0.623元/度和0.873元/度。

  按照全国要求,新政变为:第一档电量2160度内,第二档电量2161度至4800度,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电量,各档电价不变。具体计算方式是直接由第一档电量算起,累计电量超2160度后则按第二档计算,依此类推。今年4至12月,抄表电量按第一档1620度、第二档1621至3600度、第三档3601度及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

  新政策对居民用电成本有何影响?如一户居民只在8月份、12月份用电量达300度,其余时间均为100度,全年实际用电量1600度。按照旧政策,电费需928元,按新政策,电费需916元,有所减少。

  据了解,新政有利于用户在一个年度内自行调剂用电量,即使冬夏两季超标,在春秋季的平均下,很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就不会超标或超标不多。提醒市民,尤其是下月租房的朋友,可提前了解所租赁住房前期用电情况,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延伸阅读】

  另据长江商报2月17日报道

  湖北阶梯电价4月起“按年结算”

  长江商报消息电费仍按月收取,如果逐月累计用电量超额,将按下一档收费标准计价

  记者魏凡通讯员沈佳

  “夏天天热,冬天不集中供暖,冬夏两季电量不够用,春秋两季一般不会超标,能否实行按年计算来削峰填谷?”“几代同堂的大家庭或者多人的合租户,是否可以按人头计算阶梯?”……自我省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政策以来,不少居民反映了上述问题。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今年4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新的阶梯电价制度——将阶梯电价周期由月改为年,打通使用。

  一档电量上限或将提高

  据了解,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后,第一档电量为0至2160千瓦时(度);第二档电量2161至48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801千瓦时及以上用电量。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用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从今年4月1日开始执行这套新标准,这将是一项惠及全省用户的重大改革。”省物价局介绍,具体到今年,4月至12月,抄见电量按照第一档1620千瓦时、第二档1621至3600千瓦时、第三档3601千瓦时及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

  物价部门还介绍,按照年度电量实施的阶梯电价以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执行,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执行。分档电量不跨年使用。“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范围、价格水平、‘以电代燃’用电户电价、合表居民用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免费用电量等有关事项仍按鄂价环资规〔2012〕98号规定执行。”

  实际上,早在三年前初步实行阶梯电价时,就有专家表示,“应按年为周期分档收取电费更为合理。”目前,按年分档收取电费的制度已于2014年在贵州省开始实行。

  此外,记者还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在推行阶梯电价按年结算的同时,或将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上限标准,第二档、第三档电量上限标准不变。首档电量上限标准拟提升到3000度左右,但尚需等待国家发改委批复。

  按年划分更合理

  由于频繁使用空调等家用电器,每到夏冬季节均是用电高峰,用电量相比春秋季悬殊较大。按着现行电价制度,居民在夏冬季节的用电量往往会达到第二档,甚至是第三档。如果改为按年结算,即使冬夏两季超标,但在春秋季的平均下,很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就不会超标或超标不多。

  用电量以年为单位计算,对于每月用电量较少的家庭来说更实惠。老家位于公安县的罗先生的孩子长期在外务工,平时家里每月用电不到100度,但一到春节,孩子们都回家过年,家里电费支出超过400元。按年度执行阶梯电价后,平时每月用电量较少,冬季用电量多一点也没有关系,只要年度总量不超2160度,都按第一阶梯电价每度0.573元来计算,更显公平。

  据介绍,我省试行阶梯电价政策总体平稳,但同时,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我省气候存在区域性差异,按一般季节和冬季进行电量分档难以兼顾冬夏季节用电高峰问题;二是以月为执行周期,基本电量不能跨月结转计算,不能保证用户一、二档电量的充分使用。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周期由月调为年,简单易行,操作性强,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内自行调剂用电量,可以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波动带来的矛盾,确保基本电量有效使用,合理降低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

  国家电网[微博]湖北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在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应注意保留电费单据,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电量,针对已累积的用电量,及时调整此后的耗电。”

  每年可节约数百元电费

  如果一个家庭上半年累计用电量已经超过4000度,应按照第三档电价0.7556元/度收费,会不会比去年按月执行阶梯电价时多支出电费呢?不少家庭用电量较高的居民有些担忧。

  目前我省执行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为2012年7月开始实行的《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2]98号),即每月每户第一档电量为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上限为400度;超过400度电量,计入第三档电量。三档电量价格分别为0.573元/度、0.623元/度和0.873元/度。

  而新的阶梯电价方案实行后,今年4月1日起,居民的电价收费虽然以年为单位结算,但依然每月收取电费,只要不超过2160度,就按一档电量价格0.573元/度收取;当逐月累计电量进入2160度至4800度区间,即按二档电量价格0.623元/度收取;逐月累计电量超过4800度,将按0.873元/度收取。

  对此,武汉供电局市场部工作人员根据大部分市民的用电习惯,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在7月、8月和11月、12月每月使用电量为800度,其他月份每月使用电量为200度。

  如果按月执行阶梯电价,该用户除7月、8月、11月、12月,其他月份均执行二档电价,电费为115.6元(180度按第一档计算,20度按照第二档计算),此8个月共924.8元;7月、8月、11月、12月每月执行三档电价,每月电费为589.4元,此4个月共2357.6元。一年合计支出电费3282.4元。

  若按年结算,该用户一年用电4800度,执行第二档电价,一年需支出电费2160×0.573+(4800-2160)×0.623=2882.4元。较按月执行阶梯电价时节约了400元。

  ◎提醒

  家电待机状态耗电也不少

  一只5瓦的节能灯可抵20瓦日光灯亮度。11瓦的节能灯可相当于60瓦的白炽灯亮度。一台电脑设备在待机状态下需耗电一般为其开机功率的10%左右,一般家庭拥有的电视、空调、音响、电脑、微波炉、饮水机、电热水器等都处在待机状态的话,加在一起的能耗相当于长开一只30至50瓦的长明灯。冰箱周围温度每提高5度,其内部就要增加25%耗电量。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存在诸如此类的、不好的用电习惯,无意中增加电费开支的同时,也白白浪费了很多电能。

  对此,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也介绍,对于一般家庭而言,要采用发光效率高的节能光源,家用电器不用时要彻底关闭电源。选用最合适房间大小匹数的空调,设置温度夏季提高或冬季下降1度,可节电8%左右。定期清洗隔尘网,可节省30%的电力。另外,如热水器一般在60至80度之间,开停时间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电源长期开着电能损耗非常大,夏天可将温控器调低。电冰箱应摆放在环境温度低、通风良好的位置。

  目前用电量按月计费标准

  第一档

  0—180度0.573元/度

  第二档180度—400度0.623元/度

  第三档400度以上0.873元/度

  2015年4月至12月用电量按年计费标准

  第一档0—1620度0.573元/度

  第二档1621度—3600度0.623元/度

  第三档3601度以上0.87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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