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已全面执行新电价 居民用电每度下调1.2分钱
来源: 江汉商报 2015-10-30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湖北省全面降低销售电价,降价标准为各地取消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价起算日期为10月1日。
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客服中心表示,目前荆州已全面执行新电价,以居民生活用电基础档电价为例,由此前0.57元/千瓦时,调为已下0.558元/千瓦时,每千瓦时下调1.2分钱。
据悉,此次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是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继今年4月20日省物价局较大幅度降低价格后的再次下调。 (记者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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