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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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调快计价器齿轮牟利 法院判罚八千元

来源: 江汉商报 2015-11-12

  出租车车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质监查处要求处罚。记者昨从市质监局获悉,沙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该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

  2015年7月29日,沙市区人民法院就出租车车主吴某等因不服市局稽查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行为,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15年8月31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该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一审判决。

  市计量所反映“吴某等驾驶出租车营运时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信息,2015年3月2日,执法人员对其驾驶的出租车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更换了影响计价器准确度的传感齿轮。该车经市计量所检定,其计价器使用误差不合格,当事人挂靠单位荆州市银利达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该车计价器使用误差为4.2%,仍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分别向吴某和银利达公司送达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停止服务,并处罚款8000元,吴某对该行政处罚持有异议。沙市区人民法院调查后,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记者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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