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住房公积金缴存 荆州“限高保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5-12-03

  记者昨日获悉,荆州市将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以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限,最低以60%为限。

  即日起,凡用人单位新开户及新增缴存开户职工,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2016年7月1日起,所有缴存单位按经核定的工资基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对拒不办理缴存工资基数调整的单位,将暂停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每年6月30日前,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工资基数标准。

  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不得低于职工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的6%,不得高于职工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的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一经核定,一年不变。

  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实行“限高保低”,将有效防止用人单位虚报职工工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记者 陈梦 通讯员 李翮)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