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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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女子好心将车借给朋友 不料车被拿去抵了债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5-12-24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艾冀董奥)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是连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沙市区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她就遇到了一个不懂这道理的朋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李女士在沙市区做酒水生意,今年7月,她将自己的黑色广本小车借给了生意上的一个朋友陈老板。

  李女士说,去年12月,陈老板也借过一次车,而且还按时将车还了回来。所以这次,李女士也没多想,就爽快的再次将车借给了他,没想到,这车一借,就再也没还回来了。期间,李女士还上门去索要了两次,但都没有成功。

  既然答应要还,为什么却总是推迟归还的时间呢?在李女士的一再追问下,陈老板才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又将车借给了另外一人谢老板。

  没办法,李女士只能自己去找谢老板取车,但要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要回自己的车。而且谢老板还告诉李女士,她的车,已经被自己的其他朋友又借走了。

  就这样,借来借去,现在李女士连自己的车在哪里,都不知道。借的别人的东西,怎么能随手在转给他人呢?记者拨通了陈老板电话,但他并不肯和记者见面,只是说车子给了别人。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谢老板电话,谢老板表示,目前,他也不知道车具体在哪,反正欠别人的钱,就让对方把车开走了。

  李女士借给陈老板,陈老板借给了谢老板,谢老板又给了别人,敢情车不是自己的,都在拿别人的财产还自己的债,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呀。第二天上午,记者和李女士一起来到了东城派出所报案,民警已经受理,即将进行调查,尽快追回车辆。那么,李女士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呢?记者咨询了律师,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介绍,李女士将车借给朋友使用,双方之间是一个借用关系,如果当时没有约定还车时间,从法律上说,她有权随时要求对方返还车辆。

  同时,把车子进行抵偿的并不是李女士本人,所以对方没有权利把车再此抵偿给其他债主,所以另外几方的抵偿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许律师提醒,广大车主不要轻易将车辆借给别人。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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