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走私贩卖毒品 武汉跨国贩毒团伙主犯在荆执行死刑

来源: 荆州晚报 2016-03-07

  武汉一跨国贩毒团伙,将毒品海洛因溶入衣物,晾干后运至目的地再提取毒品。4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该案主犯,走私、贩卖毒品犯沙建民执行死刑。

  2013年,洪湖警方破获一起跨国贩毒案,主犯沙建民52岁,绰号“地麻子”,武汉人。1994年6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7年10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

  2013年1月7日,沙建民和同伙偷渡出境到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小勐腊。10日晚,沙建民与缅甸人郑老黑在威凌酒店商定购买6块海洛因(每块约350克) .郑老黑带着其同伙廖某找卖家拿到海洛因样品,沙建民尝试后认可。郑老黑遂与廖某再次取回6块海洛因(约2100克) 。沙建民查验毒品后,指使廖某支付毒资24万元。随后,沙建民等人将购得的海洛因溶入衣服、被褥等物后打包,一部分自带,另一部分交给马仔李某运输。

  13日晚,李某在云南省西双版纳机场被公安民警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衣物、被褥等物中析出的黑色膏状物1536.9克,检出海洛因。随后,民警在威凌酒店抓获沙建民及其同伙,从房间查获的衣物、被褥等物中析出黑色膏状物1094.7克,检出海洛因。

  经查实, 2012年10月,沙建民等人也曾偷渡出境到缅甸小勐腊,从郑老黑处购得海洛因1400克,付毒资14.4万元,同样采取将海洛因溶入衣物方法运回武汉。

  沙建民等人被抓获后,民警在其居住的武汉香江新村某室内,查获压块磨具、托盘等工具,从中均检出海洛因。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罪犯沙建民明知是海洛因而走私、贩卖,其行为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其邀约、组织他人参与毒品犯罪,直接到境外购买、接取毒品,指使他人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罪犯沙建民两次走私、贩卖海洛因共计3500克,数量大,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社会危害性大,罪行极其严重,系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罪犯沙建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沙建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死刑。

  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沙建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肖潇 通讯员张薇)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