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小区开放车位要"收费" 业主难接受车位归属引质疑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6-03-19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廖梦 董奥 平舜)小区以出租或者出售的方式,为小区业主提供车位,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在松滋市新江口镇的一个小区内,却碰到了问题。很多业主因为停车收费的问题,弄得心力交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上午,记者来到松滋市新江口镇的“阳光首府”小区,业主代表刘家安说,小区有700多户,目前入住的有200多户,约有90户有私家车,这就涉及到停车位的问题,刘先生是2014年底入住该小区的,入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都是将车停在小区里免费的车位上。

  2016年1月中旬,小区里的车主们却突然被告知,车位不能免费开放了。当刘先生找到开发商,咨询此事时也看到了租赁合同,并了解到长租时间为20年,费用为3万元。

  刘先生没有签合同,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车子被拦截在小区外,另外一位业主欧阳修登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签了合同,但后来却发觉不对劲。

  欧阳修登说,自己签的这份合同,涉及到地上车位的归属权,甲方是写的物业,合同又没有附件说所有权归谁,因为年限是20年,如果自己跟中宇物业签合同中间会不会涉及到物业的变更,这个权利怎么得到保障?随后,有着同样困惑的业主们集结在一起,向当地信访部门多次上访,调解期间,业主们的私家车可以暂时停靠在小区里,前不久物业部门又重新制定了一份协议,并且将车位使用权租赁款变更为车位管理费,使用期限依然是20年,价格由原来的3万元变成28000元。

  停车位究竟是属于规划用地还是公共用地,归属权到底属于谁?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的张经理。

  张经理说,这些停车位都是属于规划用地,根据规划小区地面停车位应有92辆,之前都是免费停放,由于小区入住率的增高,所以物业公司在开发商的委托下对车位进行了收费管理。而在价格方面,一次性收20年的费用,又从3万降至28000元,这样的标准又是从何而来呢?物业的说法和做法,业主们并不认可。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松滋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李华不久前也对此事进行过协调,李局长说,根据《物权法》,规划停车位是可以进行出租出售以及附赠的,但也明确指出,物业不能代表开发商和业主签订车库出租或出售合同。

  李局长称,现在正在责令该小区物业和开发商纠正。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开发商工程部的一位负责人。他说车库的出售和租赁的确是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的,但有部分临时停车位也是和物业商定后的管理办法。

  【编后】在记者采访完后,开发商代表也通过电话联系我们说在小区车位管理上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目前,他们正在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会尽快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的记者也将持续关注事情的发展动态。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