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洪湖约1000亩小龙虾持续死亡4天 原因至今不明

来源: 农财宝典水产版 2016-04-26

  日前,有网友在渔行家在线平台报料,湖北洪湖有约1000亩的小龙虾塘持续几天出去死虾的情况,农财宝典记者第一时间向报料者了解情况。

  文/农财宝典-新渔网记者廖斌

  “第一次见(这种问题),我都慌了!”回顾起近4天历程,“慌”是余红云提得非常多的一个词。余红云是湖北省洪湖市龙口镇利国村人,4月21日傍晚至今,他的池塘一直有小龙虾死亡。

  据农财宝典记者多方调查了解,龙口镇与其小龙虾有几乎相同遭遇的养殖户估计有70-80户,涉及水面约1000亩。

  70-80个养殖户的小龙虾死亡

  余红云是小龙虾养殖新手。他的池塘大约16-17亩(记者注:当地养殖户普遍将1000平米当作1亩,如果按照667平米/亩来算,其实际面积约为25亩)。他从去年收割完晚稻后投放小龙虾种虾,先后四五次投苗,共投放大约900斤,规格为0.5-1两/尾,池塘同时混养河蟹,套养花白鲢。

  4月21日下午5、6点钟,余红云发现很多小龙虾往池塘的滩子(池塘周边的空地)爬,过一会就有虾死亡。当天深夜,余红云又发现河蟹往滩子上爬,很快就有河蟹死亡。

  某动保企业技术员张三(化名)当天深夜有去余红云的池塘实地调查与诊断。他发现,有的小龙虾侧翻死亡,有的则是后仰死亡,五对腹肢不停地抖动。河蟹也有上岸,第二天才发现死亡。

  当晚,利国村10来个养殖户的小龙虾都出现了几乎相同情况的死亡,只是死亡时间有早有晚。随后,余红云了解到,利国村周边的送奶洲村、宝塔村、乌沙村等村庄或渔场都出现相同问题。

  21日晚上,在做了部分检测与分析后,张三建议余红云使用解毒、抗应激等方面的产品来处理,但效果并不佳,第二天小龙虾继续死亡。张三告诉农财宝典记者,此后逐渐有河蟹、螺蛳甚至是鲫鱼死亡。

  目前,龙口镇有大约70-80个养殖户的小龙虾持续死亡至今,前两天相对严重一些,近两天则轻微不少。大部分养殖户刚开始养小龙虾。按每个养殖户10亩(1000平米/亩)计算,总水面大约为1000亩(667平米/亩)。

  农财宝典多次拨打龙口镇政府办公室电话,试图了解详细小龙虾详细死亡与养殖户损失情况,均未能接通。龙口镇派出所对此则不愿意多说。

  养殖户怀疑农药中毒死亡

  发现问题后,余红云赶紧联系了多家饲料、动保企业技术员为其诊断。张三就是其中一个。他告诉记者,晚上十点左右,余红云将一地笼死虾送给他诊断。观察肠道后,他发现肠道有食物,有轻微肠炎,但不至于导致死亡。

  为此,张三赶到余红云池塘边,检测水质情况,检测发现溶解氧为10毫克/升,溶解氧充足,也不会导致小龙虾缺氧死亡。他发现池塘下风口有白色泡沫,怀疑是否有倒藻问题,检测后发现藻类只是轻微死亡,但白天没有泡沫,很可能是正常的新陈代谢,也不会导致小龙虾死亡。

  此外,当天白天与晚上都是晴天,余红云池塘氨氮与亚硝酸盐两个指标都正常,加上腹肢不停抖动,张三认为小龙虾中毒或者感染弧菌死亡的可能性比较大。弧菌是小龙虾养殖过程中最严重的感染,大量弧菌感染,容易导致龙虾上坡、死亡。

  4月22日早上,张三到余红云池塘取了水样与4只死虾,并送到专业机构检测发现,水样里没有弧菌,2只死虾有轻微弧菌感染,另外2只没有弧菌。他认为,此种情况只能导致轻微发病,不会导致大规模死亡。由此,余红云认为小龙虾中毒死亡的可能性最大。

  余红云、张三以及送奶洲村某郑姓养殖户告诉记者,不少养殖户4月21日下午投喂饲料时闻到了农药味,但并没有太注意。他们也看到无人机在出事池塘西边的一个小岛上喷洒农药,清除芦苇。据事后了解,喷洒的农药中有敌敌畏与“功夫”(主要成分是菊酯),而4月21日下午飘的是西南风。他们认为正是无人机喷洒的农药飘到了他们那一带的池塘,导致小龙虾死亡。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毒性大。甲壳类动物对此非常敏感,一旦遭遇就容易中毒死亡。

  洪湖市水产局产业科黎科长告诉记者,当地政法部门已介入调查并给权威部门送检,检查结果还没出来,死亡原因还有待查明,目前只能定性为非正常死亡。黎科长表示,4月22日上午,水产局已派人到当地调查,市政府也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处理此事。水产局已根据不同养殖户的情况,分别给予了调水或者补苗等建议。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