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交管部门严禁接送学生车和老年代步车上路
来源: 荆州日报 2016-05-26
针对城区一些接送学生和老年人代步用的四轮、三轮电动车、电瓶车能否上路行驶问题,市公安交管局近日作出明确答复,上述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不能上路行驶。
4月1日开始,市公安交管局在中心城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上述接送学生车和老年代步车,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些车辆性能不稳定、不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多,公安交管部门一方面将加大路面整治力度,严格查处此类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将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对此类非法电瓶车、电动车实行禁售、禁行等方面的禁止措施。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从学生安全、老人安全、自身安全、家庭幸福角度考虑,不购买、不骑行超标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电瓶车。(记者刘思楫 通讯员王帅)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