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新生将建综合评价档案 为高考招生提供参考
来源: 荆州日报 2016-05-27
记者昨悉,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我省将在高一新生中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3年后这些学生参加高考,高校将参考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据了解,该档案主要记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相关考试、考核成绩、证明、证书等事实材料和表现进行写实性采集和记录。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改变了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3年后参加高考,高中学校将按高招要求提供给高校,由招生院校结合本校和相关专业对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进行综合评议,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记者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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