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假下单骗取商家补贴 两电商公司员工领刑
来源: 荆州晚报 2016-06-22
两男子利用网络虚假下单,骗取商家补贴4万余元。近日,荆州市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杜某与付某因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经查,杜某与付某是某电子商务公司员工。二人利用该公司与某网络技术公司合作,通过手机订餐经营外卖业务。
2015年6月至8月,付某、杜某在某购物网站购买外卖账号作为虚假客户,利用6家已停用的虚假餐馆进驻该公司,以虚假客户给虚假餐馆下订单,骗取两家公司活动补贴金,共计46559.75元。二人平分赃款。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并已发还。
经沙市区法院审理,被告人杜某、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资金46559.75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后,二人提出上诉。经荆州市法院审理,杜某与付某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利用虚假订单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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