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司考合格应届本科生11日起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来源: 荆州晚报 2016-07-06

  近日,记者从荆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出的公告中获悉,我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7月11日起可登录司法部网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根据公告,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为315分。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 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外,户籍在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监利县)、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在我市申请的人员应于7月20日至24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荆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服务厅,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与本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等材料,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详情可关注荆州市司法局网站。(记者赵金花 通讯员曹红霞)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