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保卫洪湖,保卫家园—洪湖干部群众抗洪护家园纪实

来源: 新华社 2016-07-16

  原标题:保卫洪湖,保卫家园——湖北洪湖干部群众抗洪护家园纪实

  一首《洪湖水浪打浪》传唱大江南北。今年6月底以来,洪湖这个鱼米之乡、曾经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中心,遭受了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

  7月5日至14日,洪湖围堤连续超警戒水位,周边逾百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当地广大干部群众发扬革命老区精神,干群齐心,全力抗洪魔、护家园。

  但闻莲子香,不见荷花影

  面积402平方公里的洪湖是我国第七大淡水湖、湖北省第一大湖。这里的莲蓬、鱼虾闻名遐迩。

  7月正是荷花长莲蓬、长莲藕的时节。然而在碧波万顷的洪湖上,却几乎找不到荷叶。6月底以来,洪湖水位持续上涨,那些长势喜人的荷花,被迫没入离水面几米深的位置,“气绝而亡”。

  13日上午,洪湖市瞿家湾镇瞿家湾村64岁的妇女戴美香在集镇上卖莲蓬。她说,往年瞿家湾镇游客多,莲蓬很好卖,今年老下雨,游客太少,莲蓬没销路。手里的这些莲蓬还是从暴雨洪涝灾害中抢出来的。

  6月30日至7月7日,洪湖市20个乡、镇、街道普降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大部分地区雨量之大、来势之猛均超历史记录,导致全市受灾严重,其中,农田受灾面积达79万亩,水产养殖受灾面积达43万亩。

  据洪湖市市长沈先武介绍,目前暴雨洪涝灾害已给洪湖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

  围堤频告急,万人紧急驰援抢筑子堤

  暴雨轮番下,洪湖既汇聚上游来水,又承接内涝,水位急速攀高,至14日已连续10天全线超警戒水位,不断出现散浸、脱皮、坍塌、管涌险情。

  记者14日上午在洪湖围堤北合垸段看到,迎湖侧水位比背湖侧水位高出将近3米。一旦漫堤、溃堤,后果不堪设想。

  洪湖周边,生活着逾百万人。近期还有大暴雨,90多公里洪湖围堤,成为十万火急的生命之堤。

  洪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2日22时许下达命令,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调集劳动力,两天内在洪湖围堤上加筑子堤至28米高程,以确保洪湖围堤安全。

  据介绍,这次加筑子堤采取“军地共建、对口支援、责任地段”的方式实施。各乡、镇、街道连夜组织,1万多劳动力紧急驰援。

  13日6时许,洪湖市戴家场镇500人、府场镇200人的对口支援队伍,来到洪湖市瞿家湾镇子贝渊东、西引渠围堤上,填土、转运、码包、夯堤。府场镇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干部全体出动,在围堤上树起一面面“府场洪湖保卫队”的旗帜。

  府场镇双湖村村民梅家坪今年58岁,家里一亩多水稻被淹,仍然出现在对口支援的队伍里。

  “这是我们共同的命运、共同的家园。没有家园,什么都没了!所以我们加筑子堤宁可做高、不可做低,防患于未然,一防到底!”府场镇党委书记邱正东说。

  “大雨大干,没雨拼命干!”有着26年党龄的洪湖市小港管理区东片社区党支部书记朱思安,12日晚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党员成立突击队,13日5时许上堤,对口支援洪湖市滨湖办事处。

  据洪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计,13日、14日,洪湖围堤共计加筑子堤52.2公里。

 

  干群心连心,守护共同的家园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以来,洪湖市各级干部坚持战斗在第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干群连心,众志成城,奋力守护共同的家园。

  14日上午,洪湖围堤北合垸段,作为驻点市领导,洪湖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张燕正在查看加筑子堤情况。她头戴旧草帽,脚下一双雨靴,汗流浃背。从6月30日开始,她就坚守一线,在北合垸段围堤上来来回回走了无数遍。

  “这一段围堤紧邻市区,压力非常大。你看那些人字形的沟,都是我们专门掏出来应对险情的。”张燕说,洪湖围堤均为土堤,堤身渗水十分常见,在渗水处掏沟,及时将水排出去,可以避免发生散浸和管涌。

  她还告诉记者,渗水是清水问题不大,如果是浑水,表明已经发生散浸,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管涌。

  临近中午,紧临围堤的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乘风村防汛抗旱指挥部内,守堤的村干部和村民正在淘米洗菜准备午餐。指挥部近处的围堤上,贴着防汛专用车标识的三轮车、小货车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群众跟着上。13日上午,洪湖市公安局30名防汛抢险突击队员手握钢锹在距离洪湖围堤北合垸段200米的位置挖土取沙,当地30名妇女帮着给沙袋封口,男劳力骑着30辆摩托车将沙袋运到围堤上。很多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高中毕业生也都上堤抢险。

  洪湖市正万众一心,全力打好防汛抗洪持久战。(记者 谭元斌)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