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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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湖有人违法捕鸟 森林公安拆除湖中捕捉设施

来源: 江汉商报 2016-07-18

  有市民向沙市森林公安报警,城区张李渊公园、江津湖有人违法捕鸟。接警后,沙市区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江津湖水体面积44公顷,占中山公园总体面积的一半,也是荆州城区最大的湖泊。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鸟类来此栖息捕食。现江津湖一带植被茂密,过往行人不注意很难发现湖中有捕捉鸟类的设施。

  该局民警赶往现场调查、发现,在江津湖中心有五跟木桩插入湖底,每根木桩上面固定着金属装置,该装置疑似是捕捉在江津湖以鱼为食的鸟类——鱼鹰。狡猾的捕鸟人或许察觉了异样,该局民警在此蹲守了两个小时仍未见其踪影。随后,森林公安联系公园管理部门派工作人员拆除了这5个捕鸟装置。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对于非科学研究,人工繁殖或其他特殊情况,违法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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