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湖北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规 未满16周岁禁独居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6-07-28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审议《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根据条例草案规定,我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如果父母放任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最严可剥夺其监护权。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我省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0%以上,而且呈上升之势,日益成为不可忽视的群体。

  我省也是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大省,预防犯罪工作任务艰巨。为此,该草案规定,父母外出务工,应把未成年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父母不能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同时,委托监护的,还要向村(居)委会报备。

  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可予以训诫;屡教不改且具备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