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荆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3起职务犯罪案件
来源: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08-04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柏平提起公诉
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洪湖市新滩镇财政所原所长王柏平以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贪污犯罪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邬金海、骆学员、任立新、周刚、夏光永提起公诉
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洪湖市新滩镇财政所原副所长邬金海、新滩镇胡家湾村原会计骆学员、新滩镇张家地村原会计任立新、新滩镇白斧池村院原党支部书记周刚、新滩镇夏家墩村原副主任夏光永以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光、危勤学提起公诉
近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洪湖市新滩镇下湾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曾光,下湾村原会计危勤学以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向洪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