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追踪:谁来帮我圆参军梦?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6-08-25

点击图片观看新闻

  荆州新闻网消息: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是坦坦荡荡,没有污点的。可如果有一天,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你突然被告知自己是小偷,甚至会留下一辈子的黑记录,你会怎么办?别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大二学生彭浩,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记者见到了看起来有些青涩的男孩彭浩,连日来的奔波无果让他显得有些焦躁。今年六月份,学校号召大学生入伍参军,让从小就有一个橄榄绿梦想的他看到了机会。

  “我就拿了宣传单去了,我的体检已经通过了,学校跟我讲的是,你的体检通过了的话,政审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一般都是可以过的,然后之后让我在家等通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彭浩说。

  但是,这一等就等到了八月份,彭浩依然没有接到政审结果,难道这里面出现了什么变故?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彭浩:“实在忍不住就给(赵)老师打了个电话,他说政审没有过关,他说因为我的档案里说我在石首这个地方因为盗窃被抓,抓了之后因为精神问题把我放了。”

  盗窃?精神有问题?这是真的吗,可彭浩说自己从来不曾去过案发地石首。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彭浩告诉记者他在网上看了一下,上面显示的是2009年10月21日,但那时他在学校读书,好像没有逃课的记录。

  彭浩认为,这份记录根本就不是真实的,2009年10月21日,自己正在沙市一中读书,而且记录的犯案人是“彭昊”,而自己的姓名是彭浩,更重要的是:2009年自己已经15岁,而记录里的彭昊才13岁。人不能随随便便就有了一个跟随一生的盗窃记录,这给以后的工作、个人信用和社会立足都会带来麻烦。但是这个记录究竟是怎么来的呢?为了弄清原委,彭浩和家人一起去了一趟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

  彭浩得到的回复是这样的,“他们说可能弄错了,但是这是2009年的事情,但是我们是刚调过来的,但是这是2009年的事情,跟我们无关”。

  我们跟笔架山所长打电话,所长说这是2009年的问题,就算你想消这个记录,我们也要一层层上报,最后上报到省厅。要多久也没有给答复。

  彭浩担心这个结果下来之后,我的征兵东西估计就已经结束了。

  彭浩在网上查询得知,征兵工作可能在八月二十号就会结束,而他发现问题的这一天已经8月10号,那他还能在这10天内通过政审吗?为了实现自己的军营梦,彭浩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彭浩告诉记者,他为了减肥就在家里跑步,从晚上七点到八点,坚持跑一个小时,如果早上起得来,也坚持跑一个小时,从将近180斤减到150斤,眼睛视力手术也做了。

  为了实现自己和父亲的军人梦,彭浩一家的确付出了很多。为了帮助彭浩圆梦,也为了核实他是否真的背负了莫须有的记录,8月11号,我们e线民生的记者陪同彭浩,一起来到了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

  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民警曹贻钧:根据我们的调查,他只有一个涉警记录,是当时操作失误造成的。

  记者问到当时登记的彭昊和这个彭浩是否是同一个人,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民警曹贻钧回应:“不是,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是两个人,这个彭昊是石首的,他们是荆州的”。

  原来是信息登记错误造成的乌龙事件。我们来看征兵流程,根据全国征兵网显示,男兵入伍报名流程为:1、网上登记--2、初审初检--3、体检政审--4、走访调查--5、预定新兵--6、张榜公示--7、批准入伍。在第三个环节,体检政审中,长大文理学院的政审工作是由荆州西城派出所在负责。彭浩的政审没有通过是因为笔架山派出所留有他错误的涉警记录。为了不影响彭浩的政审,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向上级反应了情况,并且陪同彭浩来到了荆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帮助尽快的解决问题。

  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民警曹贻钧:“通过我们紧急和市局联系,已经将他的涉警记录给更正了。现在政审上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彭浩的经历告诉我们,作为公职人员,责任心有多么重要。如果当初石首市笔架山派出所的民警在登录信息时,能够仔细一点,没有出现彭浩的错误记录,那他可能已经正准备进入军营。不过值得肯定的是,笔架山派出所的民警解决问题的态度非常的积极,迅速更正了自己的错误,接下来就是等待西城派出所的政审结果,一家人终于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但事情到这里就真的结束了吗?彭浩的参军之路又遇到了怎样的难题。《e线民生》将会继续追踪关注。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