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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总诈骗五十万 四名电信诈骗犯被判刑

来源: 人民网 2016-10-05

  人民网石首10月5日电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对涉案的黄某等四名广西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力打击了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犯罪。

  2015年5月18日上午,石首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名业务员在公司上网时,QQ号上收到了一个请求加好友的消息,网名竟是他公司老总谢黎(化名),等他诚惶诚恐加了老总QQ后,老总立即发来信息,要他立即告诉财务人员王丽(化名)速加他QQ号。老总的命令可不能耽误,王丽立即照办。刚刚成为好友,老总给她发的第一条消息便是给一个工行账号打21万元款。想起头一天老总的确对她交代过要准备二十余万元现金,王丽并没产生怀疑立刻照办。不想过了几分钟后,老总又通过QQ号发来消息,要快速打30万元到账急用。见老总这么急迫,王丽也有几分疑惑,想打电话确认下,谁知打了老总电话竟是无法接通,而QQ号上的消息又一直在催。由于害怕影响老总业务,王丽便将公司账上29.8万元全部转入谢黎指定的账号。等谢黎的电话打通后,王丽一询问才大吃一惊,知道上当受骗急忙报警。

  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感到案情严重,迅速成立专班,兵分两路开展侦破工作。两个月时间,专班民警足迹遍布北京、武汉、广东和广西,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广西来宾县黄某(25岁)、黄某某(24岁)兄弟等人身上。7月14日,在荆州和广西警方指导配合下,石首市公安局专班在广西来宾县一举抓获电信诈骗案涉案嫌疑人黄某等6人,扣押作案车辆1台、电脑2台、手机16部、银行卡20余张、无线上网设备6套。犯罪嫌疑人已供述了“5.18”电信诈骗案作案经过,现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5.18”专班负责人就本案特点介绍道,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过网上广告商务信息,获悉到那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员QQ号,并搜寻到该公司老总姓名等信息,然后将自己一个QQ号改成老总姓名,在空间或资料中突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内容,使业务员和财务员误以为的确是老总本人而轻易上当。本案之所以诈骗成功还有一个原因,头一天老总的确要财务人员准备二十余万元,而次日骗子也果然来骗二十余万元,而电话又奇怪没打通,这一歪打正着也使财务人员完全放松了警惕。其实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公司老总要转账完全可以本人到场或直接打电话联系,根本不需要用加QQ号好友这种手段指示转账,财务人员如果能提高警惕,多打电话确认便会避免中计。警方同时也提醒企业公司,要完善财务制度,如遇大额转账支付,一定要层层把关,切莫使骗子拙劣技俩得逞。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纠集被告人黄某某、卢某、赵某等人组建诈骗团伙,购买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QQ号码等,在被告人卢某某位于广西南宁市的老房子里,分头以冒充公司老板发送QQ消息给公司财务人员要求转款的方式实施网络诈骗。该案件涉案既遂50.8万元人民币、未遂9.8万元人民币,石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既遂与未遂分别对四被告人定罪量刑,以黄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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