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江陵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市委决定:刘勇同志任江陵县委书记

来源: 江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6-11-05

  11月4日上午,江陵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忠林主持会议,市党代办专职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县党政干部科科长张航宣布市委决定:刘勇同志任江陵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彭忠林充分肯定了江陵近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刘勇的工作经历作了介绍,并对江陵县的党政干部提出了要求。

  刘勇表示,市委安排到江陵工作,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定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殚精竭虑,绝不辜负组织的重托和江陵40万人民的期望。

  刘勇说,江陵古老而又年轻,历史悠久、人文厚重、资源丰富。历届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长江公铁两用桥、蒙华铁路、江陵发电厂、煤炭储配基地等一系列重大项目实施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发展战略的陆续实施,江陵迎来了黄金发展期,一座充满活力的滨江新城即将诞生,对江陵的发展有信心,也更有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刘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对组织忠诚老实,落实好“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斗争,对腐败行为零容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干事创业环境,为江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搞好县直换届暨市县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工作,确保风清气正、风平浪静、一帆风顺。二是全面加快发展。江陵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总量不大。当前,江陵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不放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加快园区建设、城市建设、交通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和重大项目推进的力度,大力推进煤电煤化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扩大总量,要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勇于并善于破解发展难题,用发展的成果绘就江陵蓝图。三是全力改善民生。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带着对老百姓真正的感情,去谋事、去落实政策,去解决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多做雪中送炭之事,多做解民忧、顺民意之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当前,要按照中省市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政治任务。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涉及安全、稳定的隐患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的渠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抓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突出环境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在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后半段,各项工作面临年底结账考核,各种矛盾相对比较突出,各位要提前做好部署,落实好措施,确保一方平安。

  刘勇最后说,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将团结带领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做到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敢于担当,带头增进团结,带头廉洁自律,为江陵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江陵县委副书记韩旭表示,这次省委、市委对江陵县委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刘勇同志担任江陵县委书记,这是对江陵领导力量的加强,也是对江陵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民生福祉的重视和关心,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市委决定,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全县干部群众一起,为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好江陵的发展不懈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做到,一是团结共识,顾全大局;二是求真务实,推动发展;三是以人为本,当好公仆;四是廉洁自律,树立形象。

  江陵县“四大家”领导,县法检“两长”,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参加会议。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