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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典型案例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6-12-19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肖琦)今天(12月19日)下午,中共洪湖市纪委监察局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洪湖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对7起违规大操大办典型案件,和8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洪湖市纪委监察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坚持纪律教育纪律督查,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整治“四风”顽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坚持从严从紧,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队伍建设。

  另外,洪湖市委还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构建落实“两个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据统计,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56个,党纪政纪处分69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件22起,约谈党政主职20人次,“一票否决”8家单位,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气场。

  同时,洪湖市纪委监察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紧盯基层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惠民补贴、农村“三资”管理、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紧盯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突出问题37个,处分10人,免职1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农村涉财问题的制度规定30余项。并运用大数据对全市低保、农村五保等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整改问题3289个,立案查处114人,党纪政纪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60件(次),立案675件,党纪政纪处分63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附:7违规大操大办的典型案件:

  1.洪湖市公安局大沙派出所副所长肖献质在乔迁宴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4月15日,肖献质与其妻孔某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014年4月16日、17日,孔某在自家门口搭棚操办乔迁宴。17日当天,肖在现场接待了部分前去庆贺的客人,并在本次乔迁宴中收受大沙湖管理区机关及辖区各单位干部职工122人所送礼金29800元,收受公安系统同事18人所送礼金6000元。2014年7月25日,洪湖市纪委给予肖献质党内警告处分。

  2.新堤办事处跑马路社区原主任徐湘萍在孙子满月宴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4月18日,徐湘萍的儿子闵定邦在洪湖市电力宾馆为其子操办满月宴,徐在现场并违规收受其同事、朋友所送礼金5700元。2015年4月28日,新堤办事处纪委给予徐湘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4月30日,新堤办事处党委免去徐湘萍社区主任职务。

  3.洪湖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原党总支书记、主任赵琼分批次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5年8月9日,赵琼的女婿刘某在武汉市武昌区总督府大酒店举办婚宴时,赵违规邀请8名非亲属人员参加婚宴并收受礼金5500元;8月15日,赵再次在洪湖市圣权国际酒店为女儿、女婿举办答谢宴时,违规设宴11桌,并邀请28名非亲属人员参加,收受礼金15400元。2015年9月6日,洪湖市委免去赵琼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党总支书记职务;2015年9月16日,洪湖市纪委给予赵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沙湖管理区中心学校原小学部校长朱继强以子女升学为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9月,朱继强在其子高考升学期间,采取不摆酒只收礼金、且当场返现金50元的方式,违规收受大沙湖管理区中心学校36名教师所送礼金7600元。2015年10月16日,大沙湖管理区中心学校免去朱继强小学部校长职务。2015年11月25日,洪湖市纪委给予朱继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滨湖办事处计生办原主任曾令发在孙子生日宴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2月19日“两会”期间,曾令发之子在自家门口搭棚操办儿子5岁生日宴,曾令发违规收受同事、朋友等非亲属所送礼金2200元。2016年3月4日,滨湖办事处党委免去曾令发计生办主任职务。2016年3月4日,滨湖办事处纪委给予曾令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乌林镇王洲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会强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问题。

  2016年3月6日,王会强在乌林镇原石码头派出所院内搭棚操办其子10岁生日宴,违规收受同事、朋友所送礼金6200元。2016年3月24日,乌林镇纪委给予王会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副场长)、政协联络处主任喻飞在儿子婚宴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6年4月24日,喻飞在操办其儿子婚宴时,违规收受大同湖管理区机关、辖区各部门企业干部职工和各分场的书记及班子成员等70人所送礼金35900元。2016年5月18日,因其不配合组织调查被洪湖市纪委停职检查。2016年6月12日,洪湖市委免去喻飞大同湖管理区(农场)政协联络处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2016年9月14日,洪湖市委免去其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副主任(副场长)职务。2016年11月22日,洪湖市纪委给予喻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

  1.洪湖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叶森违规收取技术服务费问题。

  叶森在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职期间,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在为南通富来威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荆门市今年好塑业有限公司等农机具生产企业推广农机具的过程中,违规向农户收取技术服务费12.33万元。叶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4年12月26日,洪湖市纪委给予叶森党内警告处分。

  2.新滩镇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王柏平挪用公款问题。

  王柏平在2012年9月至11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村级土地补偿款的方式,先后5次将该所管理的资金共计790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他人使用,使用时间均超过三个月。2015年6月12日,洪湖市纪委对王柏平作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将王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市检察院已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法院处理中)。

  3.瞿家湾镇汉沙养殖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谢先华,原副场长李启林,原副场长、妇女主任尹小红贪污渔船燃油补贴资金问题。

  谢先华、李启林、尹小红在2010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12名渔民的名义,套取渔船燃油补贴资金7.18万元。其中谢先华个人所得1.64万元、李启林个人所得0.88万元、尹小红个人所得0.33万元。2016年5月6日,洪湖市纪委给予谢先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启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尹小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6年5月19日,洪湖市纪委将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4.万全镇中学原校长危勇违规收取补课费、私设“小金库”问题。

  危勇在2014年至2015年任职期间,该校违规收取补课费23.83万元;私设“小金库”120.01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教师津补贴、看望慰问教师家属、餐饮招待费等开支。2016年3月24日,洪湖市纪委给予危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4月21日,洪湖市教体局给予危勇行政撤职处分。

  5.新滩镇下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曾祥旭套取粮补资金、挤占截留救灾资金问题。

  曾祥旭在任职期间,该村于2006年至2012年间,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17.67万元用于村级开支;2010年7月,该村截留应发放给村民的救灾资金4.02万元;2014年7月,在未征求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该村将土地征用补偿款3200万元借给武汉开发区新滩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11月6日,新滩镇纪委给予曾祥旭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6.洪湖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副局长赵道荣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并设置“小金库”问题。

  赵道荣在任职期间,该局经其安排于2014年7月和2015年7月分两次套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20万元,并在账外冲抵单位相关费用。2016年9月19日,洪湖市纪委给予赵道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洪湖经济开发区河岭村村委会副主任徐立优亲厚友致使他人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在今年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徐立在任职期间,明知其姐徐某不符合继续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刻意隐满事实,于2015年11月1日仍将徐某作为领取低保金对象在该村予以公示,致使徐某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间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146元。2016年11月24日,洪湖市开发区纪委给予徐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洪湖市新滩镇同进村报帐员谭彬林贪污粮补资金问题

  在今年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谭彬林利用村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其妻子及其女儿、农户粮补信息,虚报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27812元,其中6782元用于上缴虚列户头的应缴费用,余款21030被其据为已有。2016年8月19日,谭彬林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察。2016年11月24日,洪湖市纪委给予谭彬林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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