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农村垃圾治理已通过验收 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 湖北日报 2017-01-09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刘铁军)昨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一批13个县(市、区)和直管市通过验收。
此次通过验收的有武汉市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东西湖区,宜昌市远安县、宜都市、点军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随州市曾都区,荆州市荆州区、松滋市,鄂州市梁子湖区,仙桃市。
这些地方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过考评,已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通过抽样核查,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了收集、转运和处理。
省住建厅表示,对通过验收的地方,还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如有反弹现象将通报批评。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中心城区物资储备充足,市民无需抢购囤货! 2021-11-05
- 荆州正在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 2021-11-03
- 创文进行时:国资系统开展洁城行动 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2021-11-02
- 直击!沙市区红星路小学1000多名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2021-11-02
- 世行专家团考察荆州古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建设情况 2021-11-02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