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小区10部电梯未经检验"上岗" 质检及时关停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2017-02-22
荆州市湖滨小区10部电梯,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情况下,被擅自交付住户临时使用。根据群众举报投诉,近日,荆州区质监分局依法对问题电梯进行查封。
经过现场勘察,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发现,10部电梯均未按规定取得监督检验合格标志。
依据相关规定,安全监察人员立即关停10部电梯,要求电梯安装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申请监督检验,并在电梯经省特检院检验合格后,方可再交付小区居民使用。
同时,要求小区物业对居民做好情况说明和安抚工作,制作《关于湖滨小区部分电梯停用通知》并张贴在小区公告栏和楼栋出入口处;小区建设单位要吸取教训,高度重视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了解,《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于去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未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员”、“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消除事故隐患”等四类电梯不得使用。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中心城区物资储备充足,市民无需抢购囤货! 2021-11-05
- 荆州正在征求意见!事关电动自行车! 2021-11-03
- 创文进行时:国资系统开展洁城行动 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2021-11-02
- 直击!沙市区红星路小学1000多名学生接种新冠疫苗 2021-11-02
- 世行专家团考察荆州古城历史文化展览馆建设情况 2021-11-02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