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消防人员检查商户 商住一体成主要安全隐患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7-03-05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最近,在上海、福建等地接连发生几起门店内失火,导致居住在门店内的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商用出租屋住人有哪些消防安全隐患,又该如何防范?
今年2月15日晚上23时29分,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导致4人死亡,据了解,事发出租屋原本只作商用,直到半年前有人搬到了店铺,经过改装成了商住一体,房屋内外放着许多橡胶制品与电瓶。
2月16日晚11时,福建漳州芗城区一摩托车维修店发生火灾,造成8人被困,6人死亡。这两起事故都有共同点,都是改变了商家门店的功能,人员混住在里面,因为货物多可燃物多,发生火灾难以逃脱。那么荆州城区一些门店内的消防情况又如何呢?近日,记者跟随消防人员来到了沙市区南湖路上的部分门店进行检查,走进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可以看到店内摆放着几辆摩托车,通道非常狭窄,门店里面还放了一张床。
店主说床放在这里只是偶尔休息一下,晚上并没有住在这里。经过检查,消防人员指出了这家店铺存在的几点突出的消防隐患。
荆州市消防支队中山中队副中队长石川表示,第一是电线比较乱,第二是通道堆放摩托车杂物,第三就是有床。针对消防人员指出的问题,店主也表示会进行整改,保证安全。
在另外一家卖酒店用品的门店内,消防人员发现一楼为售卖区,二楼则是堆放货物以及人员住宿的隔间,床边还堆放了很多纸盒和易燃物。随后,消防人员也将检查结果通报了商家。
在上午的检查中,消防人员发现商业门店成为住宿点只是个别现象。经过说服教育,业主都表示会针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记者了解到,对于门店内是否能住人,法律其实早有规定。按照国家消防法第二章第15条规定,在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有员工的集体宿舍。
可是一些商户考虑到节约成本、保障货物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店铺内往往安排了人员值守。消防战士也提醒广大商户,为了自身安全,不要把经营的门店变成了卧室。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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