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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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区又有5人被流浪狗咬伤 民警围捕将其击毙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7-03-09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艾冀 郭佩月)昨天(3月8日),荆视《江汉风》节目中报道了,一名9岁小孩被狗咬伤的新闻,引起了大家对城区犬类管理的关注。而就在昨天晚上,城内又有5人被狗咬伤,其中还有2名小孩。

  记者赶到事发地时,其中一名受伤小孩刚打完狂犬疫苗回家,小孩额头还能明显看到被狗抓过的痕迹。事情发生在晚上6点钟,当时小孩坐在推车里玩,突然狗就冲了过来。

  抓伤小孩后,这只狗又跑到了后面的院子里,对着一名正在玩耍的12岁小孩,就是一口,咬住了小孩的鼻子和嘴巴。

  咬完小孩后,这只狗更加疯狂,见人就咬,又把旁边的3名大人腿部咬伤。看见疯狗乱咬,众人立即报了警,东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多位民警立即拿出警棍,对狗进行围捕,很快将它控制在一个死角。

  民警形成合围,用警棍将狗打晕。随后,派出所民警将情况上报给了荆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赶来用步枪将狗击毙。

  据民警调查,这只狗是附近的流浪狗。民警提醒,春天是动物的发情期也是躁动期,市民出行一定要注意路上的猫狗,保持距离,避免被咬伤。

  同时,广大市民不要招惹挑逗各类动物,饲养宠物的人也要定期给动物打疫苗,不要随意丢弃。养宠物是个人的权利,合法的饲养宠物,不要侵犯他人的权利。但如果仅仅只顾自己的爱好,不顾他人的权益,那么宠物饲养者也将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狗咬伤人多次发生如何破解管理难题

  狗咬伤人的事情,荆视《江汉风》也报道过多次,那么荆州目前对城市养狗,特别是流浪狗如何在管理?有没有更好的管理办法可以借鉴呢?

  2013年6月20日,奥林香樟园小区一栋楼里来了一只藏獒,居民不敢上下楼,只得报警求助。警察赶到后,将藏獒击毙。

  2013年7月24日,沙市的王大爷回家,刚进小区,被一只大狗咬住左脚,居民们赶紧帮忙,才将大狗赶走,由于这只狗已经咬伤多人,随后民警将其击毙。

  2015年4月28日上午10点,公安的程大姐,正在农田干活,突然被一只大黄狗扑咬,这只恶狗把她的后背抓伤、右手臂咬出一个血坑,长达8-10公分。

  2015年12月17日,沙市区的徐女士在中山公园跑步,突然蹿出一只狗,把她咬伤。

  2016年9月7日早上,70岁的陈师傅骑着自行车,突然遭到了一只狗的攻击,狗紧紧咬住他的小腿不松口,陈师傅使劲挣扎,并用自行车龙头对狗进行驱赶了一分多钟,才把狗赶走。

  这些狗咬人的真实事件告诉我们,管理城市养狗势在必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实,早在2009年,荆州市就针对宠物的管理制定了《荆州市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家庭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规定中要求,公安、畜牧兽医、城管、卫生、工商、药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并做了具体的职责划分。但记者了解到,该规定时效是5年,目前已经过了期限,已经被废除。

  从去年10月实施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城市无序养狗,不仅影响市容卫生环境,也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安定因素,而如何管理城市养狗,是全国都面临的问题,由此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对狗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所有饲养犬只都要办理身份证,出门遛犬必须挂牌束犬链。宁波市公安机关对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可没收其犬,并可对养犬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北京市公安局在不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违规养犬、违章遛犬、重点地区养犬超标等。

  因此,要治理城市养狗,首先要从完善立法做起,从现在的“罚狗不罚人”转变为“罚人不罚狗”,通过立法去约束人的行为,进而通过人约束犬类行为。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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