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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追踪:阳光家园小区物业收费价格合理吗?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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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新闻网消息:小区的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时,会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近日,位于开发区的阳光家园小区业主们反映,小区物业乱收费,收费标准超过了荆州市物价局的规定。到底是不是这样呢?阳光家园小区A区有2栋18层的电梯房,220户左右业主,电梯房的业主们对物业的收费有些看法,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业主董玉书说他们小区收的物业费是1977块,每个平方1.3元,业主赵先国认为这个标准过高。

  从业主口中得知,物业费是建源物业定的标准,并没有和业主们商量,他们认为,这个标准并不适用于这个小区,这是为什么呢?

  业主赵先国给出了自己的想法,一是小区没有相应的配套设施,1.3元/㎡就高了,二是按照物价局对于停车费的相关规定,地面停车位最高收费是50元钱,地下停车场,按物价规定我最高限价是60元,如果超过物价局的最高限价就不应该了。

  业主赵先国告诉记者,小区的停车费是按照每月150元收取,超出了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限价,那么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物业价格的呢?

  记者表示想看下相关的文件,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会计说阳光家园的东西并不在他手里。

  小区权属地是个谜 职能部门也不清楚

  记者随后来到了荆州市物价局,可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这个物业费的管理是属于归属地管理原则,于是我们分别去到了沙市区和开发区的物价局,都告诉我们,这个事儿还是得归市局管,于是我们又重新回到荆州市物价局,看看他们怎么说。

  荆州市物价局价格科负责人梁新义回应道,“对物业收费这块,在2014年以前,整个中心城区小区的物业收费,包括车位的停车服务费,确实是由荆州市物价局直管,在2014年之后,就把物业费这些定价权限放到了几个区的物价部门”。

  和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了阳光家园小区的详细情况之后,工作人员答应我们,明天给一个答复。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阳光家园小区的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年进驻的小区,但是,那时建源物业就没有向市物价局提供任何物价核准申报的材料,因此现在,需要找属地管辖的开发区经发局来核准。于是记者来到开发区经发局,找到彭局长了解情况。

  开发区经发局局长彭同国说,前期物业的物业费是要经过他们审批的,后期物业是不需要经过他们审批的,1.3元/㎡是在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停车费按照文件规定,封闭式的停车场是60元封顶,下不保底,露天停车场是50元封顶,下不保底,如果说收费违背了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他们将马上跟各级执法部门汇报,来责令整改。

  彭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收到建源物业关于阳光家园小区物业收费的核准材料。他们会督促其尽快上报材料,关于小区业主的投诉,职能部门也会派人去现场查看情况。那么《荆州城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对停车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呢?

  小贴士: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多层住宅基准价格为0.6元/㎡/月,电梯住宅(单体12层以下含12层)基准价为1.2元/㎡/月,电梯住宅(单体12层以上)基准价为1.4元/㎡/月。且规定价格浮动幅度为,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关于小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地下停车场基准价按照60元/车/月,露天共用停车场基准价50元/车/月,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摩托车)基准价30元/车/月,自行车基准价为15元/车/月浮动幅度,基准价为最高价,下浮不限。

  我们希望建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尽早到物价局提交上报材料,阳光家园小区A区220户左右业主的物业收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的,有待开发区经发局去核准。到底合不合乎规定,希望早日给业主们一个说法,让大伙交钱也交得明明白白。

编辑: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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