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出车祸 荆州交警依法拘留车主
来源: 2017-03-30
荆州新闻网消息:3月27日,荆州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挥中心警情:在荆沙大道“城市御园”门前路段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立即出警。
该队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勘查过程中无牌摩托车驾驶员向红拒不出示任何证件及身份信息,现场勘查完毕后,值班民警将向红带至事故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在进行事故询问时,向红谎报其身份证号码,想逃避处罚,在法律的威严及民警的教育下,违法行为人向红如实交代了其身份信息。
经查实:2017年03月27日7时43分许,向红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荆州市沙市区荆沙大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城市御园”门前路段时,与对向由熊正来驾驶的鄂DVX610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熊正来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向红持C1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目前,事故中队已将其送至沙市区看守所执行拘留。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