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巡察工作“精准发力” 以“四个规范”为抓手

来源: 荆州日报 2017-04-11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荆州巡察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实践创新,从制度、流程、考核、行为等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加强巡察精细化管理,提升了工作规范化水平。

  规范制度,巡察工作有据可依。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荆州市委2017年第一批巡察工作方案》《规范巡察材料移交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意见》《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巡察回访督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汇编完成《巡察工作手册》,建立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联动、定期研究汇报、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巡察干部选配任用、监督管理等多项巡察工作机制,使巡察工作有据可依。

  规范流程,巡察步骤有序推进。根据省委巡视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流程》要求,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各巡察组对照流程对巡察各环节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巡察全过程痕迹化、规范化管理。巡察准备环节有工作目标清单;巡察了解环节有被巡单位配合清单;巡察反馈环节有问题台账和整改督办清单;巡察移交环节有问题线索交办清单;回访督查环节有整改销号清单。各巡察组根据清单工作到环节、责任到人、时间到天,每名巡察干部做到“脑中有任务,眼中有目标,手上有抓手,行动有指南”。

  规范考核,巡察质效保障有力。制定巡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从今年起,市委巡察办在编人员的考核与抽调巡察干部的考核一并进行,巡察机构全体成员的考核由“平时实绩考核”“巡察工作质效评价”“民主测评”三项构成,主要采取由领导主评、同级互评、下级参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的了解程度设置不同权重。考核结果实行三个挂钩,即“与个人评先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与干部的日常管理挂钩”。探索建立巡察人员工作质效评价机制,对连续两批巡察质效评价结果较差的,给予其暂停巡察工作处理;对连续三批巡察质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或在巡察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将其从巡察人才库除名,并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规范行为,巡察人员遵纪守规。市委巡察办出台《市委巡察组工作纪律规定》,严明巡察人员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明确提出《巡察工作人员“十不准”》:即在巡察期间,不准发表和传播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准对巡察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擅自表态;不准干预被巡单位的具体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不准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不准接受超标准的食宿安排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涉足有损巡察人员形象和声誉的场所;不准公费旅游和公款接待个人客人;不准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土特产品;不准带走和私自占用被巡单位配备的办公设备等物品。与此同时,市委巡察办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巡察人员纪律、保密和安全教育,使纪律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入脑入心。(通讯员张久经)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