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治污不停攻坚不止 市住建委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出硬招

来源: 市住建委 2017-04-19

  荆州新闻网消息: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市住建委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汇聚各方力,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不久,这一困扰群众的“心病”将被逐步治愈。

  重塑形象频处硬招实招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也随之增长等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生活污水治理,还河流一个“清白”迫在眉睫。

  治理“病灶”,就要从精细化治理和清单式整改入手

  市住建委迅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了调研部署,出台《荆州市乡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和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规范启动我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改造和管网配套”市住建委主要负责人说,“实现达标运营,有利于卸下历史重担。”

  在一个激发干劲的动员会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改清单正式“落地”。

  江陵县熊河镇、普济镇启动了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熊河镇已建污水管网1500米,集镇规划改造管网长度共5055米。另有熊河镇还迁小区污水管网2540.17米,项目建设现已进入招标阶段;普济镇已建污水管网2300米,并在污水处理厂旁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监利县邀请环保专家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工艺和管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实现提标升级……

  目前,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每天可处理污水3.51多万吨,共减少了2.34万吨污水流向河流。

  打通最后一公里治污聚焦“国标”

  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是发展大计、民生大事。乡镇污水治理两年全覆盖工程,市住建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今年底全面开工。

  军令状能否实现?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一组数剧,见证工程的必要与重要性。今年全市有79个乡镇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运行不达标的现有污水处理项目同步启动改造,新建与改造项目总投资预计达27.52亿元。届时,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达到20.89万吨/日。

  目前,荆州区六个镇一个管理区全部启动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除弥市镇和川店镇已经完成了前期规划选址、环评,以及立项工作外,八岭山镇、李埠镇、郢城镇、弥市镇、菱角湖管理区正在进行规划选址;

  沙市区观音垱镇、锣场镇已启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选址工作,计划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

  监利县新建7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按100%覆盖率建设改造配套管网,确保各厂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

  根据要求,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合流制管网的将同步完成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力求出水达到“国标”。

  到明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投产。2019年,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将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

  不只是一场硬仗更需久久为功

  “以前,这条小河沟经常漂浮着一层白白厚厚的堆积物。雨天过后,整个沟渠就变成又脏又臭的黑水。”洪湖汊河镇沙嘴村村民指着门前一条最终汇流至的村口小河沟讲述着变化,“如今,河沟里流淌的是清澈见底的清水,河底的水草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近些年来,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颇有成效,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农村水环境大幅改观。

  但治理也一直在跟污染赛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群众对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使得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也越来越高,且增长较快。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不仅要驰而不息,更需久久为功。

  市住建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治污意识,不断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使农村水环境不断变好,逐步还原往日的绿水青山。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市住建委将以实干铺底,一件件认真办,一茬一茬踏实干,一张蓝图干到底,让建设惠民经得起群众检验。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