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交警查获三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来源: 2017-05-12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鲍国涛)5月8日,埠河交警中队在辖区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三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违法行为。
当晚18时10分许,胡某(男,51岁,C1,埠河镇群力村二组46号,)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大型普通客车,在埠河镇荆州大桥桥南西收费站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测试,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晚20时45分许,鲁某(男,46岁,A1A2,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刘家桥村二组)饮酒后驾驶鄂D1H6**小车,在埠河镇荆州大桥桥南收费站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测试,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0mg/100ml。晚21时50分许,曹某(男,30岁,C1,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弥陀寺西街58号)饮酒后驾驶鄂A521**小车,在埠河镇荆州大桥桥南收费站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测试,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1mg/100ml。
三起酒驾已全部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