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确定47个整改任务
来源: 荆州电视台 2017-08-03
荆州新闻网消息: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荆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荆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主要目标任务包括:(一)明确目标,全面推进。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责任,推进长江共抓大保护,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三)举一反三,坚持长效。
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1个方面意见建议,确定了47个整改任务,制定了《荆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长江共抓大保护等三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四是优化水资源利用控制。五是加强河流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六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七是强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八是强化规划管控和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九是全面开展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整改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协调督办。实行市领导包案督办,人大、政协领导视察监督,建立纪委监察巡查督办机制,实行党委、政府专项督办机制,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四是加强案件查处。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是加强目标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问题整治纳入考核内容。六是严肃责任追究。七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荆州市将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逐条加强督办,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整改、真整改、实整改。以此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美丽荆州建设,为“勇当多极发展排头兵,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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