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肇事害人害己 监利交警查获犯罪司机
来源: 2017-08-14
荆州新闻网消息:因酒后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监利朱河交警中队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近日,监利县桥市镇唐段村吴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S103省道171KM处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吴某受伤,两车损坏。民警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吴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吴某抽血后送检,司法鉴定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224.27mg/ml,远远超过醉酒标准。吴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摩托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近日,朱河交警中队在案件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的基础上,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侦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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