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男子擅自砍伐153棵意杨 被判刑1年
来源: 荆州晚报 2017-08-21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曹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获得采伐许可证,擅自大量砍伐,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千元。
去年9月,曹某以5700元价格购得公安县毛家港镇水管所管支河某地段一片意杨树,10月,他雇请工人砍伐了153棵意杨树。经查,曹某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属于擅自砍伐林木。经评估,被砍伐的意杨树活立木材积总蓄积量为34.86立方米。公安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森林法相关规定,在未办理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被告人虽然与林木户主达成买卖协议并给付金额,但其采伐林木不按法律规定办理采伐许可证,属于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依法须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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