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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检察机关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2个"熊孩子"进大学

来源: 湖北日报 2017-09-03

  9月2日,监利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检察官冯慧,接到了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华(化名)妈妈打来的电话:"检察官,我的孩子要去上大学了,衷心感谢您的帮助!"

  原来,去年下半年,监利高三学生小华因交友不慎,参与盗窃活动被抓获。监利县检察院走访小华所在的学校、社区,对其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查,得知小华平时表现较好,无违法乱纪现象。在全面调查之后,监利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华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今年6月,小华顺利参加高考,并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据统计,像小华这样曾误入歧途,经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并经帮教后矫治成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涉罪未成年人,今年全省共有22名。

  "对涉罪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抓或者一放了之。"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原则,更加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在案件办结后,对有罪不诉的未成年人,加强与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配合,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鹏、通讯员王文静、戴小巍、余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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