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活动
来源: 2017-09-07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许静)为深化交警系统“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9月份以来,石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电台广播“大喇叭”这一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为期一年交通安全广播宣传,每天18:00全城播放20分钟的交通安全广播稿。
为确保广播稿宣传内容通俗易懂,石首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情况,分别从行人、电动自行车和两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汽车四个方面撰写广播稿,通过真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朗朗上口的安全出行口诀,突出真实性、针对性、实用性,确保广大市民能听懂、能接受、能学会,使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安全出行意识,学到更多交通安全常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 管理
相关新闻
- 荆州:筑牢信用基石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彩 2021-11-04
- 洪湖下内荆河水利“补短板”10万亩农田排灌无忧 2021-11-04
- 荆州:“快递进村”全力做好旺季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2021-11-04
- 世行贷款荆州古城垣保护修缮工程等22个项目完工 2021-11-04
- 我们的小康生活:党建+农旅“铜”心协力富了“岭”里乡亲 2021-11-04
荆州新闻网微信
无线荆州APP
HI荆州抖音号
跟着小风走微信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