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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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交警三大队拘留一名二次酒驾行为人

来源: 2017-09-22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刘微溪)近日,荆州交警三大队十一中队拘留一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三大队民警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在辖区北京路红星路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0时40分许,民警对号牌为鄂D9T996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室内弥漫出的是一股浓郁的酒精味道,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酒驾。随后,民警按规定要求对其进行处理时通过查询后惊讶的发现驾驶人陶某于2016年5月26日因饮酒后驾车被一大队处罚过,驾车人竟实施了再次饮酒后驾车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在铁的违法事实面前,驾驶人陶某深深低下了懊悔的头。民警当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正。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三大队对陶红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报请开发区分局批准,对陶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送沙市区公安分局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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