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线民生热线:18272211111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716-8445200

荆州交警二大队六中队对非机动车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 2017-09-22

  荆州新闻网消息:目前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一般以警告教育为主,9月20日,二大队六中队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开出首张罚单。

  上午7点45分,六中队民警在江津路政协路口站高峰,一名女司机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由北向南横穿江津路,而此时身后的行人和自行车有序等候信号灯通行,由于正值高峰期,江津路上车流量很大,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纷纷避让,现场险象环生,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电动三轮车指挥至路边,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什么闯红灯时,该驾驶员竟回答:“我走我的,他走他的,他又不敢撞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于是民警对其处二十元罚款,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表示今后严格按信号灯行驶,遵守交通法规。

  近年来,交管部门对非机动车违法一般以警告教育,20日开出了今年首张对非机动车的罚单。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编辑: 管理
  • 荆州新闻网微信

  • 无线荆州APP

  • HI荆州抖音号

  • 跟着小风走微信

  • 江汉就业通微信

荆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荆州广播电视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荆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荆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荆州新闻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了传播信息,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