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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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个湖泊保护宣言——《洪湖宣言》发布

来源: 荆州日报 2017-11-14
 

  “我们在洪湖呼吁,停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我们在洪湖倡导,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们在洪湖宣誓,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参与绿色志愿行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11日,洪湖市第四届“洪湖清水”螃蟹节开幕式上,洪湖市委书记张远梅带领2000多名干部群众和志愿者代表宣读《洪湖宣言》,呼吁全社会积极保护湖泊,保护洪湖。

  这是我省第二个湖泊保护宣言。第一个是2009年11月在武汉举行的世界湖泊大会上发布的《武汉宣言》。与《武汉宣言》对全世界发出的呼吁不同,《洪湖宣言》是洪湖市地方政府专门为保护洪湖而起草的一份宣言,旨在号召社会共同关注保护洪湖。

  落实《洪湖宣言》内容,洪湖市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整体提升洪湖生态文明;加强湖泊保护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市、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制,认真实行生态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责任制;建立湖泊保护志愿者队伍,包括政府、企业、学校、水产养殖户及其他社会力量,增强社会大众湖泊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将其作为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大力扶持,在招商引资方面严格把关,坚决摒弃污染企业。

  洪湖,面积348平方公里,为我国第七大淡水湖,也是我省第一大湖。2008年,洪湖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由于过度围垦和养殖,洪湖水质一度降到劣五类。近两年,洪湖市为保护洪湖,大规模拆除湖内围网。至今年3月底,所有围网全部拆除,3453户渔民集体上岸。

  5月25日,中央对外联络部举行“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宣介会,张远梅向在场数百位外宾介绍了洪湖“退渔还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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