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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法律援助办实事任务

来源: 荆州新闻网 2017-11-14

  荆州新闻网消息(通讯员 连进军)荆州市司法局提前2个月全面超额完成了市政府法律援助办实事任务。截至10月底,荆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2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3133件,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106.7%和110.4%。

  今年,市政府连续第11年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承诺“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万件”。作为法律援助办实事的承办单位,荆州市司法局实现了法律援助办实事任务的连年提前超额完成,使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法治阳光的温暖,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为圆满完成今年的办实事任务,市司法局在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2017年度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迅速印发了工作要点,将全年的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分别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2017年度法律援助目标责任书。任务下达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督办,实行数据逐月上报统计,月月进行通报,通报直接发至各县市区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有力保障了各地办实事任务的进度。

  荆州市司法局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在元旦、春节前后开展了第11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为期3个月的“春”字号行动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18件、事项10558件,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028万元,开展大小宣传活动5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8千余份,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1篇,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荆州市“春”字号行动作为湖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亮点在全省得到推广。

  荆州市司法局制定了《荆州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标准。另一方面,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添置了便民服务箱、意见箱和爱心便民雨伞等,购置了一批绿色植物,使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面貌焕然一新,受到来访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专家评审团的充分肯定。2017年10月,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文明办评为全市“十星级文明窗口”,中心副主任秦正鹏同志获评荆州市首届“窗口行业最美笑脸”。

  荆州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对质量考评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了反馈,要求各地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大日常质量考评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并编印了《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及实用文件汇编》手册,发放给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做到人手一册,随学随用,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为进一步调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事项补贴标准的意见》,对我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大幅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民事案件达1500元/件,刑事案件达1200元/件,并通过银行账户及时、足额向承办律师发放,建立起案件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荆州市第四次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编印了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宣传册,免费发放给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和市民阅读。并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篇幅、多频次地宣传法律援助最新改革政策、活动信息、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传播广泛,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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